2018-10-26 11:24:12 来源: 浙江经信委 打印
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工信部原〔2017〕337号)要求,现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#高炉技术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23日,联系人:李侃华,电话:0571-87058229。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。
备注:杭州钢铁集团公司1250立方米高炉1座、750立方米高炉2座已于2016年完成淘汰,共计炼铁产能300万吨(其中,110万吨为明确压减的炼铁产能,190万吨为符合产能置换条件的炼铁产能,符合产能置换的炼铁产能中53.25万能吨已在宁钢一号高炉大修改造已用,剩136.75万吨铁产能),本次产能置换方案使用其中符合产能置换条件炼铁产能中的53.25万吨,剩余83.5万吨留作今后置换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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